16mn无缝钢管耐指纹电镀锌钢板及钢带 代替 BZJ 432-93
BZJ 434-98
1 范围
本暂行供货技术条件适用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冷轧部生产的牌号为SECCN2和SECCN4耐指纹电镀锌钢板及钢带,主要用于电脑机箱、机芯等电子行业。
2. 引用标准
GB 222-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
GB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
Q/BQB 400-1999 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规定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
Q/BQB 402-1999 冷连轧薄钢板及钢带
Q/BQB 430-1999 电镀锌钢板及钢带
GB/T 13448-92 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试样方法
3 尺寸、外形、重量
3.1 厚度: 0.5~2.0mm
宽度: 900~1300mm
3.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允许偏差、外形、重量按Q/BQB401的规定。
4 技术要求
4.1 化学成分、力学性能
基板的化学成分、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按Q/BQB402的规定。
4.2 表面处理
钢板及钢带表面进行电解钝化处理和涂耐指纹(UF)膜后交货,供方保证单面钝化层重量及UF膜厚符合表1的规定。供需双方如有协议,则供方应提供钝化量和UF膜厚的有关数据。
表1
牌 号 |
钝化量(mg/m2) |
UF膜(μm) |
SECCN2 |
10~40 |
1.0±.0.5 |
SECCN4 |
10~40 |
3.0±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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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 表面质量
4.3.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气泡、破裂、漏涂及漏镀等缺陷。
4.3.2 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,但不应超过每卷总长度的8%。
4.4 耐指纹性
用干净的手指摸钢带表面时,应不留下指纹痕迹。
4.5 耐蚀性
96小时盐雾试验后评判应不小于7级,盐雾试验按GB/T 13448的规定,供方如能保证可不作盐雾试验性能的检验。
5 钢板及钢带的锌层重量、锌层弯曲性能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志、质量证明书等按Q/BQB430中对SECC的规定。
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1999-02-02 发布 1999-06-01 实施
BZJ 434-1999
附表A 可生产规范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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