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几年,我国一直对16mn无缝钢管出口实行退税。实际上,我国钢铁企业并没有从中受益。同时,我们可以对一些高端产品,如高端冷轧产品、特殊钢产品给予适当的退税政策,帮助企业进军高端市场,从而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。
同时,我国大中型16mn无缝钢管钢铁企业和一些中小钢铁企业承担的税负水平不同,导致合规经营的企业处于不平等、不公平的竞争地位,造成了“劣币”驱逐“良币”的现象。
全国人大代表,方大特钢集团董事长、党委书记钟崇武和全国人大代表,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、党委书记、总裁江善明认为,税负不公平是市场机制缺失的主要表现之一。
有人大代表告诉《中国冶金报》记者,我国钢铁企业的吨钢税负最低的只有16元/吨,最高的为276元/吨,仅税收成本就相差260元/吨。税负水平低,生产成本就相应较低,企业就有了打“价格战”的条件,直接导致了恶性竞争。
此外,还有部分不规范的钢厂和钢贸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不开票的现象。由于目前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缴纳的是营业税,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没有索要增值税发票的积极性,这给部分钢贸企业或钢厂利用不开票的方式逃税提供了“机会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市场很容易被不规范的小钢厂占有,而让正规经营的企业缺乏价格竞争力。
对此,一些钢铁行业的代表建议,一方面,应清理上述不合时宜的退税和征税政策,让企业在一个更为公平的环境下进行正当的市场竞争;另一方面,加快推进建筑行业的营业税改增值税,倒逼钢铁企业规范经营,从而使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。
国内矿山企业亟须“减负”
近年来,国内16mn无缝钢管企业由于税负较重导致发展滞后、缺乏国际竞争力的现象愈加明显。全国人大代表、太钢集团董事长李晓波介绍说,我国的铁矿山企业平均要缴纳12种税和13种费,平均销售税费负担率约为25%。2012年,有的铁矿山企业的销售税费负担率高达35.42%,每吨铁精粉要缴纳各种税费约200元。这不仅远高于澳大利亚、巴西的铁矿山企业4%~5%的税费负担率,而且高于国内工业企业6%的平均水平。
李晓波认为,16mn无缝钢管企业的税费负担过重,严重影响了其生产经营,也间接推高了铁矿石价格。他建议,调整现行铁矿山税负政策,将销售税费率平均水平降到15%以下,减轻铁矿山企业的负担。通过将冶金矿山的采矿权资源价款、矿山资源税、矿山资源补偿费等相关税费理顺合并,降低征收水平,将资源税减征率恢复到40%~60%。扩大铁矿山企业增值税抵扣的范围和项目。对一些资源禀赋差、贫矿和伴生矿比较多、资源综合利用难度比较大的矿山,确定较低的资源费税率;对一些资源禀赋较好、开采难度和成本逐步升高的老矿山,适当调低税费率。对资源综合利用做得比较好的铁矿山企业,给予返还税收的优惠政策,鼓励铁矿山企业开发利用低品位矿石。
全国人大代表、包钢集团总经理李春龙认为,在稀土矿开采方面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。事实上,包钢稀土矿并不是原生态的稀土矿,而是16mn无缝钢管的尾矿,但也要缴纳矿山税。他建议,国家在征税的时候应区别对待,可以在开采的某个环节上征税,但要避免重复征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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